浙大mba报考条件-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25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1252 公共管理
一、 招生目的
公共管理硕士(简称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旨在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的研究生教育项目。
二、注册学生人数
我校计划招收55名在读生,不接受免修生。
三、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认可大学学士学位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毕业至2018年9月1日)。
(2)获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毕业至2018年9月1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本科毕业申请同等学历考试,条件是①完成本科所有必修课程;②申请的专业与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毕业至2018年9月1日)。
非研究生(含证件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院校同意,并在报名前办理原院校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证书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注册
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第一步: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根据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网上公告,申请网站和申请和招生单位要求完成在线注册。特别提醒:
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代码025),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第二步:考生须在选定报名中心指定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必须拍照。一定要亲自申请,穿着整洁。
【注: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申请要求,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注册时,您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录取。资格审查将在录取阶段进行。2、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第一次尝试
1、 初试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2、 初试科目:①199-综合管理能力联考(满分200分),②204-英语II(满分100分),均为笔试。管理类高考综合能力为国家高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最新编制的考试大纲;英语2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 请于指定时间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 重新测试
1. 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成绩者,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约为2018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 复试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热点分析(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估。
3. 实施差异重测。
4.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入学
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浙大mba报考条件-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择优避免”的原则。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工作成绩、思想政治成绩等因素确定。
【注: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籍所在地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北师大。毕业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将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目的地。拟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户籍不移至北师大浙大mba报考条件,毕业后须返回拟就业单位。2、 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要求考生自行处理因进入工作或学习单位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因故不能复试或录取的,我校概不负责。3、 非目标学生入学时必须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4、 一经发现造假,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学生将被取消,责任由考生承担。】要求考生自行处理因进入工作或学习单位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因故不能复试或录取的,我校概不负责。3、 非目标学生入学时必须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4、 一经发现造假,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学生将被取消,责任由考生承担。】非目标学生入学时必须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4、 一经发现造假,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学生将被取消,责任由考生承担。】非目标学生入学时必须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4、 一经发现造假浙大mba报考条件,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学生将被取消,责任由考生承担。】
七、学校制度与培训
我校考入MPA后,将于2018年9月开学,学制3年。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兼职学习,周末任教。
完成学制内规定学习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八、学费和住宿
我校MPA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总学费6万元22-23,平均分两学年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缴纳3万元。
我校不为MPA研究生在读期间安排住宿,学生自行解决。
2022-2023考研通祝您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