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复试-中国三峡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1.满足转专业的申请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转区首个志愿申请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转学专业与第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似。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一考试科目应相同。
5.如果报考第一志愿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初试成绩必须满足转区护理专业学科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6. 报考第一志愿的非护理专业的考生如果转入护理专业2022-2023,其初试成绩必须满足转专业对应转专业类别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7. 申请第一志愿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馆信息、审计等专业的考生可以相互调整,但不能转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入以上7个专业。优先申请法学硕士(非法)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入本专业。
8.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谷生)的考生不得转入计划外;未登记的,不得转入录取计划。
9. 报考“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初试成绩必须满足学科类(专业学位类)复试基本成绩要求)转区相关专业,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军人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并符合“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转入专项计划录取,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初试成绩方可录取“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人选。要求。转入“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军人初试奖励政策。
10.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考生可按照相关政策转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1. 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转学。
1如果2.专业学位专业转入相应的学术专业,两次统一考试的科目必须相同。
13. 如果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申请专业不一致,或全日制转兼读制mba复试-中国三峡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需登录转学网填写转学志愿。
十四、各招生院校开启调整制度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转学考生在同一招生单位报考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录入复试名单。遴选标准不应简单地根据考生提交转学申请的时间顺序等非学术标准。
(三)调整程序
1.各招生院校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调整办法,并公布调整名额和要求,包括调整范围学科和初试成绩。请求等
2. 所有转学申请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中完成。未通过系统的考生将被视为无效。招生院校拟录取的转学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学院查看转学生材料,下载学校状态和学历审核资料,按照上述转学原则一一审核。
4. 相关院校通过调整系统通知获批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系统内确认。
5.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通过调整系统为拟录取的考生设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必须与公共专业相同。
(四)其他
1. 填写我校转学志愿者36小时后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自行填写其他志愿。
2. 有足够第一志愿生的专业可以根据学科的发展和优化生源的需要决定是否接受转学。转学比例不得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10%。转学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转区首选专业国家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总分不得低于专业复试总分线。
4. “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谷生)和离退休大学生军人特别计划(简称军人计划)的招生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青年学生复试由相关学院完成;士兵计划笔试由相关学院完成,复试面试由研究生院组织。
5. 对通过国家基本复试线但未达到我校复试成绩的考生,学院要做好调整相关服务工作。
九、加分政策和关怀政策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和普通高等学校退役人员,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习后3年内应征义务兵役和退伍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分提高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招募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军人初试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后参加“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项目并经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将提高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包括人文和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在初试总分的基础上加15分。
奖励项目不累积,同时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励积分的候选人将获得最高项目的积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考核证明、身份证、申请信息汇总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目标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候选人(以下简称“双青生”)可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照护政策按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入职培训协议、报名信息摘要、单位职工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入学
(一)录取原则
1.被录取和免除的学生已经占了学院的招生计划。
2.综合计划考生录取原则:优先录取人数充足的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和首选考生优先录取;首选考生不足 对于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转考生。
3.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人选录取原则:先录取志愿人员,非学生志愿人员优先录取。
4.退役军人计划考生录取原则: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5.计划调整:学术计划和专业学位计划不能相互调整;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不能相互调整;高校分专业计划原则上不再调整。登记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总人数。第一次复试结束后mba复试,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回和调整,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增补计划院校按总成绩先后顺序补编。
(二)录取方式
1、 招生院校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班子按参加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总分=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二试总分/复试满分)*4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总分100分。
2、少古生分别排序,然后根据成绩考入研究生院;退伍军人项目报考研究生统一录取。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失信行为,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补考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分及格但笔试不及格者录取由学院决定mba复试,但须在复试计划中注明。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量化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类别
1、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两类: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实行定向合同聘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在读硕士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录取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四) 训练方法
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兼读制:从事其他专业或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同时采取多种方法和灵活的时间进行兼读制学习。
(五)学费和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发放均按照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三峡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指南》)。
(六) 应届毕业生入学检查
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当时可以毕业的,以及录取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检查”、“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审批、咨询和解释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研究生院将公布学校复试计划、分部招生计划、青年骨学生复试名单、士兵计划复试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享受加分及关怀政策的候选人名单另行通知。
(2)第一次复试结束后,将公布第一批准录取名单(包括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排名),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10工作日。
(3)招生计划的调整将在第二次复试前公布。
(4)第二次复试结束后,将公布第二批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公布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和处理结果。
2. 招生院校公布的信息
(1)复试前,公布本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包括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总体规划、免试生人数、招生人数)本次转考人数)、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调整系统开启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示笔试科目参考书及考试内容说明。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公布复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排名)。
3. 候选人的申诉渠道。招生院校将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日内接受考生复试,并由招生单位自行通知考生。如考生对复试结果仍有异议,学院复试招生组将报学校复试招生组审核。
学校举报投诉热线:-(纪律委员会)(研究生院)
举报邮箱:
三峡大学研究生院
2019 年 3 月 22 日
2022-2023考研通祝您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