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mba2018年招生简章-官宣!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基础成绩出炉
这个樱花季
我们收到了很多消息
你说:珞珈等我!
今天,武汉大学2021
硕士招生复试基本成绩出炉!
今年九月我们会在珞珈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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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函〔2020〕8号)精神,《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21〕2号)等文件,关于录取我校2021年研究生复试的公告如下:
一、指南
注重提高选拔质量,按需招生,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用好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在发展中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复试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全面检查、科学选拔,实现复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候选人服务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武汉大学mba2018年招生简章-官宣!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基础成绩出炉,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组织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投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并披露有关情况。信息。
三、招生计划
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四、下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原则上按照本单位的复试成绩线划定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所有学科、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
(二)复试采取差异形式,差异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学科和专业会考虑调整生源确定复试成绩线。
(三)“个人考试”、“强军计划”、“结对支持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统一统一。
五、复试要求
(一) 制定规则
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特点,充分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由各培训单位自行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培训单位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学科特点、生源等,灵活确定复试方式。请考生关注各培训单位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武汉大学mba2018年招生简章,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培养单位要求核对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和准考证。培养单位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包括统考、联考、分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离退休大学生和军人计划等)进行资格审查。到申请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可能包括综合面试(包括学术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外语听说测试、笔试等。听力和口语考试可以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受疫情影响,如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难以落实的,培养单位可以进行一定的调整。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学与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由培训单位在复试时进行,成绩由计入复试总分。
3.具有同等学力且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包括已毕业两年的大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需额外修读与本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修课程他们是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申请的。与第一次测试科目相同。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成绩单(或年级排名证书)、毕业论文、科学研究成果,专家推荐信。道德等的综合检查。
5. 考生必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以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的完整性。加强复审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审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2022-2023,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复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四)年级会计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加权总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具有相同学力的考生不计入补考科目总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
参加过“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汉语教师出国志愿”等项目的考生服役期满并通过考核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生 退役后应征入伍的毕业生(纳入“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除外),攻读国家级研究生3年内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过“选拔高校毕业生下村工作”等项目服务期满并经评定合格的考生,可在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总分初试加10分。专业,初试总分加15分;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人选(指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培训并受原单位委托的在职少数民族职工,即“双辅修”人选,不包括人选)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总分或单科减10分。奖金项目不累积,同时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奖金条件的候选人将获得最高项目奖励。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并在享受研究生招生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成绩的考生,在复试前与培养单位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特别复试
学校原则上除例外不进行复试。
六、调整
复试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要求(包括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外语要求),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转专业和复试国行从我校转专业的成绩。
2.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申请转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将培养单位报送培养单位。对在职就业学生的相关要求只能进行调整。
3.转专业与首选专业相同或相近武汉大学mba2018年招生简章,属于同一学科。可授予不同学科学位的专业,可在相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跨类别调整。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统一考试科目)涵盖转专业所有统考科目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两者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业)和经济综合能力可以看成是一样的。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学与图书馆与信息学硕士的考生可以互转,但不得转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转入上述5个专业。
以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本专业。
以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以下简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为首选专业的考生可转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位)的考生不得转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6.不接受单独报考“强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特殊项目的考生。
7.所有转学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录取。
在此基础上,培养单位可以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生源,提出自己的调整要求。转学信息、转学要求、咨询服务方式将提前在培训单位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素质、守法、诚实守信等。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训单位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加强对考生思想道德政治状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授”或“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生的诚信被视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全国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处罚。
拟录取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将人事档案及其实际表现等资料转交候选人所在单位,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转函中候选人的实际表现材料应当由候选人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部门加盖公章。
八、体检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考生(包括免考人员)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办公厅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体检体检的通知》根据《关于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交通[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不缺不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全日制项目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高级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非全日制课程 限制招聘在职定向就业学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以定向合同方式就业。“在职研究生”、“个别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就业是基于学校的推荐和人与雇主的双向选择。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非在职研究生候选人被视为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学生必须在入学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名者不予录取。考生应自行处理报考研究生及所在单位的问题。考生未复试或因此被录取的,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三)修炼方法
全日制: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学习。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非全日制学习。
(四)学费和奖学金
研究生学费、学术奖学金和助学金均按照学校相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五)其他
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转入普通计划入学的,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申请单位的复试成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和军人初试加分政策。
十、信息公示
培养单位将在单位网站开设栏目,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整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和邮箱。等待。请考生关注各培训单位网站。
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将在培训单位网站公示,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培训单位提出申诉。
10一、非法处理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法规、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处分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种二、咨询监督方式
2022-2023考研通祝您2022一路长虹!